不拖欠农民工工钱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承诺书在我们的视野里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承诺书具有完全自愿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不拖欠农民工工钱承诺书范文(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xxx, 以xxx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承建 (项目与合同段名称)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单位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业主采取的经济等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日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xx]94号)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项目部(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八项目经理部)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幼儿园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北京市政府和市建委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保证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如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为集团公司带来负面影响,本项目部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保证!
承诺人:
日期:
全市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两节”、“两会”期间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的行业自律环境,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徐州市建筑行业协会联合我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及全体会员单位,向全市建筑业企业发出遵守社会诚信、不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倡议,并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二、企业使用农民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约定的日期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逐月向职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
三、企业应将农民工工资账户单独列支,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发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四、工程承包企业不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防止因此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对所承包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五、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农民工上岗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帮助农民工共同打击恶意欠薪、携款逃匿、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通过正确的方式和合法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证我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承诺人:
日期: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已完工或在建各种项目、各种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放给农民工。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日期: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xx]50号)和《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百政发[]6号)的精神,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郑重承诺: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不拖欠工程款。
2、施工单位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3、若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可从我单位交存的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付。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理(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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